农户小额信用贷款
来源:发布时间:2017年09月21日
产品介绍: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我行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,面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、生活消费等的贷款,本贷款不需抵押、保证担保。
服务对象:长期(一年以上)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、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。
借款条件:
1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户为单位,每户以一名家庭成员为借款人,年龄在18周岁(含)至60周岁(含)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,身体健康、具有稳定收入来源;
2、借款人信用观念强,无不良信用记录;在我行信贷系统中的客户信用评级结果在“良好”以上(含);
3、有合法、稳定的经济收入,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;
4、贷款用途明确合法;
5、贷款申请金额、期限合理;
6、在我行的分支机构开立结算账户,自愿接受我行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;
7、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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