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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门农商银行已核销表外不良贷款委外催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

来源:发布时间:2026年09月17日

一、项目名称:海门农商银行已核销表外不良贷款委外催收项目

二、采购方式:邀请招标

三、中标信息

供应商1名称:河北汇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;

供应商1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85号一江大厦B406室;

供应商2名称:江苏振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;

供应商2地址:南通市开发区长圆路38号中侨大厦603室;

供应商3名称:江苏得生信用管理有限公司;

供应商3地址:南通市开发区崇川路586A1801室。

中标价:(1)抵押类服务费标准:①2024()-2020年(含)期间逾期的不良贷款,按收回金额的4%给付催收费用;2019()-2015()期间逾期的不良贷款,按收回金额的6%给付催收费用;2014()之前逾期的不良贷款,按收回金额的10%给付催收费用。(2)保证类服务费标准:①2024()-2020年(含)期间逾期的不良贷款,按收回金额的7%给付催收费用;2019()-2015()期间逾期的不良贷款,按收回金额的10%给付催收费用;2014()之前逾期的不良贷款,按收回金额的16%给付催收费用。(3)信用类服务费标准(含信用卡催收服务):①2024()-2020年(含)期间逾期的不良贷款,按收回金额的10%给付催收费用;2019()-2015()期间逾期的不良贷款,按收回金额的15%给付催收费用;2014()之前逾期的不良贷款,按收回金额的18%给付催收费用。(4)以上实际收回的金额超过贷款本金及垫付费用以外的部分,按照上述标准的1.5倍给付。(5)以上不良清收案件中涉及抵押物为江苏地区以外的,且挂拍已流拍的,清收费用按上述标准的1.2倍计算。
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:海门农商银行已核销表外不良贷款委外催收项目,具体详见招标文件。

五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:无

七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
1.采购单位: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联系人:赵先生,联系电话:13806287190

2.代理机构: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

地址: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

联系人:严建飞,联系电话:15951316430

   

 

采购单位: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   代理机构: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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